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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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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品資料


危險品申報

一般事項

《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下稱:《國際危規》】危險品分類及標誌

第1類危險品第1.1﹑1.2或1.3類的標籤

數字須約30 mm高, 5 mm寬 (對100 mm x 100 mm標誌而言)。數字"1"置於底角部。

** 為標示危險類別的位置,*為標示配裝類的位置。若爆炸品屬次要危險性,則無須標示*及**

第1類危險品第1.4類的標籤
第1類危險品第1.5類的標籤
第1類危險品第1.6類的標籤

* 為標示配裝類的位置。

第2.1類危險品的標籤1
第2.1類危險品的標籤2
第2.2類危險品的標籤1
第2.2類危險品的標籤2
第2.3類危險品的標籤
第3類或第3A類危險品的標籤1
第3類或第3A類危險品的標籤2
第4.1類危險品的標籤
第4.2類危險品的標籤
第4.3類危險品的標籤1
第4.3類危險品的標籤2
第5.1類危險品的標籤
第5.2類危險品的標籤1
第5.2類危險品的標籤2
第6.1類危險品的標籤
第6.2類危險品的標籤
第7類危險品的標籤
第7類危險品的標籤
第7類危險品的標籤
第7類危險品的標籤
第8類危險品的標籤
第9類危險品的標籤1
第9類危險品的標籤2
海洋污染物的標籤
( 海洋污染物 )

對香港水域內危險品的管制

一般事項

遠洋船及內河船

本地船隻

違禁品

查詢

如欲查詢在香港水域內運載危險品的申請程序,請聯絡海事處危險貨物小組,方法如下:

電話: (852) 2852 4913
傳真: (852) 2815 8596
電郵: pfdg@mardep.gov.hk
網址: https://www.mardep.gov.hk/hk/ele_services/dgis.html
地址: 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307室

常見問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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