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申報
一般事項
《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下稱:《國際危規》】危險品分類及標誌
數字須約30 mm高, 5 mm寬 (對100 mm x 100 mm標誌而言)。數字"1"置於底角部。
** 為標示危險類別的位置,*為標示配裝類的位置。若爆炸品屬次要危險性,則無須標示*及**
* 為標示配裝類的位置。
對香港水域內危險品的管制
一般事項
遠洋船及內河船
本地船隻
違禁品
查詢
如欲查詢在香港水域內運載危險品的申請程序,請聯絡海事處危險貨物小組,方法如下:
電話: | (852) 2852 4913 |
---|---|
傳真: | (852) 2815 8596 |
電郵: | pfdg@mardep.gov.hk |
網址: | https://www.mardep.gov.hk/hk/ele_services/dgis.html |
地址: | 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307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