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事工業安全組 是海事處執行以下法例的執法機關
    1. 《船舶及港口管制條例》(第 313章)第 V部及其附屬法例《船舶及港口管制(工程)規例》(第313 X章);
    2. 《商船(本地船隻)條例》(第548章)第VIII部及其附屬法例《商船(本地船隻)(工程)規例》(第548 I章) ;
    3. 《運貨貨櫃(安全)條例》(第506章)及其四條附屬法例 ; 及
    4. 《商船(安全)( 運載貨物及油類燃料) 規例》(第369AV章)第3A條
    該組會透過登船檢查海事工業安全來確保在香港水域內進行維修、拆卸、貨物裝卸或海事工程的船隻,均符合法例所訂明的安全規定。
  2. 海事工業安全組轄下有三艘機動小輪供海上執法巡邏之用,日常會突擊檢查在港口、浮式船塢、船廠、海事工程施工區和公眾貨物裝卸區進行維修、拆卸、貨物裝卸或海事建造工程的船隻,並檢查貨物裝卸設備和運貨貨櫃的安全情況,有需要時更會向業界發出警告信或安全改善指令,甚至作出檢控。
  3. 過往每年均會發生海事工業的死亡及嚴重意外事故,因此,業界須繼續共同努力,時刻注意工業安全,務求將意外數字減到最低。
  4. 該組已出版了一系列的安全小冊子、安全指南和其他宣傳刊物,並透過與職業安全健康局、勞工處和一些總承判商舉辦安全講座,藉此推廣海事工業安全。此外,該組亦根據《船舶及港口管制條例》(第 313章)《商船(本地船隻)條例》(第 548章)編製了多套工作守則供業界下載,包括按第13章發行的7套按第548章發行的8套工作守則
  5. 海事處已安排海事訓練學院及其他核准訓練中心向學員提供船上貨物處理,工程督導員及船上起重機操作員的安全培訓課程,而內地的內河船船員亦可在本處認可的三所內地培訓機構參加有關安全訓練課程。
  6. 就2016年7月生效的《商船(安全)(運載貨物及油類燃料)規例》第3A條的規定,海事工業安全組會適時派員向業界抽查各其載貨貨櫃的運載記錄,並會核對該貨櫃驗證總重量,確保業界符合法例要求。
  7. 海事工業安全組並會持續提升服務質素。除日常巡查外,該組亦會進行目標定向的檢查;就海上建造工程方面,會繼續與勞工處進行聯合突擊檢查,同時亦會積極參與相關的安全推廣事宜及會議。相信透過這些工作,有助促進業界的安全意識及文化。
  8. 海事工業安全組現行編制有1名高級船舶安全主任(主管)、3名船舶安全主任、1名助理驗船主任、1名驗船督察、7名助理驗船督察和2名文書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