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意外调查组

海事处海事意外调查组由2000年1月起,不再隶属船舶事务科,改为设于航运政策科之下,目的是为使调查海事意外的部别独立于本处其他科别架构之外,尤其是负责行动和监管工作的科别,即监管船舶安全的船舶事务科及负责本港港口管理的港口管理科。

海事意外调查组调查所有在香港和香港注册船舶上发生的海事意外,也按《商船条例》(第281章)、《船舶及港口管制条例》(第313章)、《商船(本地船只)条例》(第548章) 、《商船(海员)条例》(第478章) 和《领港条例》(第84章)发出的命令进行正式研讯。海事意外调查组进行调查的主要目的,是要确定事发经过和肇事原因,以期改善海上人命安全,并且借着公布调查结果,避免日后再次发生有关意外事故,而调查或报告的目的并不是要追究责任或采取纪律处分。

此外,严重和非常严重意外事故调查报告概要连同所汲取教训,以及整份调查报告会上载于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