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皇帝於1685年重新開放港口,並於戶部轄下成立粵海關。自此,西方商人開始於中國的主要港口廣州進行貿易。貿易於十八世紀持續發展。[1]1757年,清政府宣布廣州為唯一對外貿易港,直到鴉片戰爭結束後才開始五口通商。外商雖然可以從運回其國家出售的茶葉、瓷器及絲綢賺取利潤,但卻在運來廣州銷售的棉及羊毛產品上賠本。自十八世紀後期,英國商人開始在中國銷售從印度進口的鴉片。鴉片旋即成為能賺取巨大利潤的主要進口貨品,兩國的貿易逆差情況逆轉。清政府警覺到入口鴉片不單令白銀外流,亦使沉淪毒品的人數增加,於是下令禁止鴉片入口。為了杜絕鴉片貿易,道光皇帝於1839年派遣欽差大臣林則徐到廣州重申禁煙法令,遏止鴉片貿易。在林則徐的命令下,廣州的鴉片被收繳並於虎門銷毀。中英雙方敵意漸增,英商船與清水師曾於九龍附近海面爆發小規模衝突。兩國開戰已是無可避免。[2]
西方人於廣州貿易必須遵守清廷所定的多項嚴格規則。[3]更重要的是,他們只可與官府指定的十三行行商交易。身處廣州的英商對這些貿易規則深表不滿,遂聯手向英國政府施壓,要求以武力強行打開中國市場,以及取得一個由英國管治和受英國法律保障的島嶼進行貿易。[4]
香港鄰近主要外貿港口廣州,又位處南中國海岸,具有優越地利,而且港口水深又有遮蔽,不受冬季東北風及夏季西南季候風影響,使其成為上乘之選。自十七世紀末以來,於廣州交易的英商已對香港及其下錨位置有一定認識。以廣州黃埔為目的地的外洋船隻,往往會於瀑布灣(今華富邨)停泊,補充淡水等物資。[5]自十九世紀初鴉片被禁入口開始,外商通常於伶仃島(或稱內伶仃)、龍鼓水道、急水門(即汲水門)及香港港口裝卸貨物,再行轉口。其後雙方關係變得敵對,英國商人在撤離廣州及澳門後,便於維多利亞港尋找棲身之所。[6]
查理‧義律(Charles Elliot)上校及其堂兄喬治‧懿律(George Elliot)海軍少將率領遠征軍隊,於1840年6月到達珠江口,再往北推進佔領舟山,並於8月到達天津附近的白河。清貴族琦善獲委任為全權代表,負責與英國談判。可是,英軍於1841年1月8日突襲虎門,令廣州受到威脅。在英國的武力脅迫下,琦善讓步並與英方取得初步共識,包括就割讓香港島予英國尋求清皇帝的同意。[7]儘管並未正式簽訂條約,以伯麥(Gordon Bremer)准將為首的英國海軍於1841年1月26日佔領香港島。雙方繼續敵對,砵甸乍(Henry Pottinger)爵士於1841年8月取代查理‧義律。戰事持續,英軍於1842年8月進迫南京。清廷承認戰敗,雙方於1842年8月29日簽訂南京條約,香港自此正式割讓予英國。
註釋
- [1]H. B. Morse, The Chronicle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 Trading to China. 1635-1834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26); Paul A. Van Dyke, The Canton Trade: Life and Enterprise on the China Coast, 1700-1845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07).
- [2]余繩武、劉存寬:《十九世紀的香港》(香港:麒麟書業有限公司,1994),頁20-60。
- [3]Paul A. Van Dyke, The Canton Trade: Life and Enterprise on the China Coast, 1700-1845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07).
- [4]王賡武主編:《香港史新編‧上册》(香港: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1997),頁60-61。
- [5]Armando M. Da Silva, ‘Fan Lau and Its Fort: A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JHKBRAS, 8 (1968), p. 83.
- [6]王賡武主編:《香港史新編‧上册》,頁61。
- [7]同上,頁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