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驗船督察
- 主要職責:
協助驗船督察執行以下職務:
(a) 執行法定及其他相關職務,包括按照《商船(本地船隻)條例》的規定為船隻檢驗和簽發證書;以及
(b) 為政府新造船隻擬備圖則和審核設計圖則/關於船隻的運算工作,並監督和檢驗船隻的建造、定期保養和維修工作。
- 入職條件
(A) 所有界別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B) 機械界別
(i)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理工學院、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或工業學院/科技學院所頒發的機械工程或輪機工程文憑或高級證書,或同等學歷,並在取得有關學歷後累積三年相關工作經驗;或
(ii) 持有海事處處長所簽發或接納的二級(輪機師)(蒸氣機船或內燃機船)合格證書,或同等資歷,並在取得有關資歷後累積一年相關工作經驗。
船體與甲板界別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理工學院、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或工業學院/科技學院所頒發的造船學文憑或高級證書,或同等學歷,並在取得有關學歷後累積三年相關工作經驗。
電機界別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理工學院、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或工業學院/科技學院所頒發的電機工程文憑或高級證書,或同等學歷,並在取得有關學歷後累積三年相關工作經驗。
- 薪級
總薪級表第13點至第23點
註:請參見各職位的招聘廣告,以了解最新招聘詳情和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