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海事监督
- 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协助海事主任/海事监督执行以下职务:
(a) 与港口运作有关的职务,包括船舶交通管理及客运码头管理和运作;
(b) 举行香港合格证明书考试,以便船员在本地船只和游乐船只服务;
(c) 港口服务巡逻职务,包括检查船只和调控香港水域内的海上交通和活动;
(d) 处理海上意外初步调查,并采取海上执法和检控行动;以及
(e) 督导属下人员,并为部门人员进行培训。
- 入职条件
(a)(i) 持有海事处处长所签发的二级(甲板高级船员)(远洋航行)适任证书,或同等资历;或
(ii) 持有海事处处长所签发的二级(甲板高级船员)(远洋航行)香港执照;或
(iii) 持有海事处处长所签发的二级或以上(甲板高级船员)(内河航行)适任证书,并在取得资格后累积四年相关工作经验;
(b) 能操流利粤语,中文读写能力俱佳;
(c) 能操流利英语,英文读写能力俱佳;以及
(d) 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
- 薪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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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升机会
职级
薪级
海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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