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验船督察
- 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协助验船督察:
(a) 执行法定及其他相关职务,包括按照《商船(本地船只)条例》的规定为船只检验和签发证书及进行意外调查;
(b) 为政府新造船只拟备图则和审核设计图则/船只的计算工作,并监督和检验船只的建造、定期保养和维修工作,拟备相关工程的招标规格,提供船坞支援服务以及策划物料采购;
(c) 执行法定和其他相关职务,包括根据《运货货柜(安全)条例》的规定检验货柜;
(d) 监督辅航设备的检验和维修保养工作;以及
(e) 为于政府船坞正在施工的工程进行工业安全检查。
- 入职条件
(a) (i)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理工学院、香港理工大学、香港专业教育学院或工业学院/科技学院所颁发的机械工程、电机工程、轮机工程或造船学文凭或高级证书,或同等学历,并在取得有关学历后累积三年相关工作经验;或
(ii) 持有海事处处长所签发或接纳的二级(轮机师)(蒸气机船或内燃机船)适任证书,或同等资历,并在取得有关资历后累积一年相关工作经验;
(b) 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成绩达第2等级或以上,或同等学历;以及
(c) 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
- 薪级
-
晋升机会
职级
薪级
验船督察
高级验船督察
总验船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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