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9年之前,監察到港船隻的工作由港口通訊中心和三個分別位於橫瀾島、南堂尾和青洲的訊號站負責。船隻駛經海圖上標明的報告點時,船長或領港員便須通過海上甚高頻無線電頻道向港口通訊中心報告,而訊號站的人員則會利用雙筒望遠鏡和摩爾斯訊號燈來識別船隻。另外,中心會以航次記錄表格和日誌來記錄船隻動向,該等表格和日誌亦會作為向船隻收取港務費的憑據。
港口通訊中心內設有大型白板,以顯示本港水域內船隻分布的情況。白板上表列了本港水域內各個位置。每次船長或領港員向中心報告船隻的最新位置後,中心人員便會在白板上的相應位置旁貼上船形磁石,以標示船隻的最新位置。
港口通訊中心會利用電子電報機,把船隻動向資料發送給各有關政府部門,例如入境處(現稱"入境事務處")、香港海關和港口衞生當局等。
上述系統以被動方式控制交通,即使船長提出要求,港口通訊中心人員亦只能提供極為有限的海上交通信息或勸喻。中心唯一可做到的交通管理工作,是比較不同船隻報告的預定到港時間,以安排它們於不同時間駛過鯉魚門水道或馬灣海峽等重要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