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做的事

- 協助任何遇險船艇。
- 駛經挖泥船或可能有潛水員工作的水域範圍時,減慢船速,並謹慎駕駛。
- 轉急彎或天氣惡劣時,減慢船速。
- 駛經小型船艇時,減慢船速並與小型船艇保持遠距離。
- 熟知《國際海上避碰規則》。
- 配備求救信號,尤其是在夜間駕船時。
- 保持船艇清潔,艙底的油或髒碎布均會引起火災。
- 熟知船艇的限制。
- 配備船錨和有足夠長度的錨鏈或繩纜。
- 如可行的話,加入船會,以及不斷留意所有最新的相關規例。
- 熟知香港水域內的分道航行制,盡可能遠離有大船航行的航道。
- 留意電台/電視台廣播、天文台網頁、天文台流動應用程式和『打電話問天氣』系統 (電話號碼: 1878 200)所提供的熱帶氣旋最新消息及有關報告。
- 靠近航道或狹窄水道時在船艇右舷的外界線行駛。
- 妥為漆上船艇的牌照號碼,並確保牌照號碼不受遮擋。定期維修繫泊浮泡(如有的話),以及確保浮泡上的號碼清晰可見。
- 留意海事處在網站公布的 海事處佈告 和 航海通告 。
- 帶備所處水域的海圖或安裝「eSeaGo」流動應用程式。
- 如接獲政府船隻或水警輪以燈號、聲號或旗號發出的 " L " (._..) 信號,立即停船並等候指示。
- 熟知國際和本地信號的旗幟代碼,有時這些信號會以聲號發出,所以也要認識等同摩爾斯電碼的代碼。
- 本地船隻運載危險品,必須持有「適合運載危險品聲明」及「運送許可證」。
- 本地船隻運載的壓力容器(例如潛水氣樽)所載的壓縮空氣總份量不得超過150公升,否則須向海事處申請 「適合運載危險品聲明」及「運送許可證」
不應做的事

- 在航行期間近距離駛經其他船隻。
- 駛近維多利亞港沿岸或各碼頭對開 100 米 範圍內。
- 在小型船艇(尤其是滿載的小型船艇)上站立或換位。
- 受酒精或藥物影響時操作船隻。
- 使用漏水或建造差劣的船艇。
- 駛近泳客。
- 在小型船艇附近快駛,擊起的海浪或會弄翻或弄毀小型船艇或傷及船上的人。
- 離開操舵崗位,尤其是在繁忙的水域。
- 把垃圾拋進海。
- 於非必要時響號。
- 待至最後一刻才遵從《國際海上避碰規則》。
- 在其他船艇附近錨泊,造成不便。
- 在海圖上標明為 " 海底電纜區 "、 " 電纜留用區 " 或有類似標記的水域下錨、釣魚或以任何方式觸及海牀。
- 船速超過避風塘的航速限制,即 5 節。
- 本地石油運輸船不得在任何位於香港水域內的地方碇泊或停泊,認可碼頭 及危險品碇泊處(西面危險品碇泊處除外) 除外。
- 本地石油運輸船不得在另一船隻旁停泊,但如該船隻是為將作為燃料或油性殘餘物的危險品輸送至該另一船隻,或是為從該另一船隻接收作為燃料或油性殘餘物的危險品,且只在上述目的合理所需的期間內如此停泊,則不在此限。
船隻航速限制區
海事處為所有船隻設定航速限制區,以確保香港水域航行安全。詳情可參閱香港水域範圍內船隻航速限制。
- 開航前,檢查裝備是否齊全、是否可以使用。
- 不可運載超過船隻牌照所准許的人數。
- 查閱最新天氣報告,大浪伴隨風、雨、霧是不利出海,如有疑慮便不要出海。
- 在海圖上找出可造成危險的情況,例如暗礁、強潮、海上交通、捕魚障礙物等。
- 緊記大船不能迅速地採取避碰行動,而漁船的捕魚用具也可能會纏住你船的螺旋槳。
- 駕船時要時刻牢記以下幾點﹕
留心四周情況;
小心謹慎;
像海員般駕船;以及
禮讓和體諒其他駕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