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實行強制領港,所有總註冊噸位超過 3 000 噸的船舶在港內航行時須有領港員隨行,載有危險品而總註冊噸位超過 1 000 噸的船舶亦然。領港服務全日 24 小時提供。

備註 : 有關強制領港的詳情,請參閱香港法例第84章《領港條例》

懸掛此"H "旗的船隻有領港員隨行

香港有九個領港員登船區:

香港有八個領港員登船區

海事處處長是領港事務監督,會聽取領港事務諮詢委員會對一切相關事務的意見。香港約有100個持有執照的領港員,每月領航約4,500航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