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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處

長度超過15米的第I類別及第II類別本地船隻可申請「單次航行豁免通知書」,以便駛往內河航限範圍內的內地港口進行維修。引入此豁免通知書的目的是為確保海上安全,同時為香港船隻提供靈活性,使其能夠自行航行到內地進行必要的保養和修理。

申請豁免通知書

查詢

  • 如對相關事宜有任何查詢,請聯絡以下海事處組別:
    1. 本地船舶安全組
      地址: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23樓
      電話:2852 4444
      傳真:2542 4679
    2. 牌照及關務組
      地址: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3樓東翼
      電話:2852 3083
      傳真:2581 0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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