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我要替游乐船只申领牌照,有什么手续?

船只如须要在香港水域运作,必须先领有拥有权证明书和运作牌照。游乐船只如可运载超过60名乘客,或长度不少于 24 米、总吨位在 150 吨以上,或属创新建造,其船东为船只申请图则批准、检验、拥有权证明书和运作牌照前,须先向海事处处长申请"原则上批准通知书"。申请"原则上批准通知书"的规定程序可浏览海事处网页的 "公用表格" 。一般来说,"原则上批准通知书"不适用于游乐船只,惟上述三类游乐船只除外。详细资料请浏览海事处网页中的指引

申请表格

2如果我要替船只续领牌照,有什么手续?

一般情况下,申请手续均可于各区 海事分处 办理。申请表格 MD 509 可于各区海事分处办理。申请表格MD 509可于各区海事分处索取,或从海事处网页的"公用表格 "下载。申报人亦可自行影印该表格使用。递交申请书连同所需文件和费用,须于办公时间内送达任何一间海事分处,亦可以邮寄方式递交。本处会在六个工作天内处理邮递申请,并可按照申请人的指示把新牌照寄往船东的登记地址。详细资料请浏览海事处网页中的指引

申请表格

3如果我所拥有的船只是一艘无须先经验船便可获签发拥有权证明书和运作牌照的船只,在申请运作牌照续期时,除了上述途径外,还有没有其他方法可以为我的船申请运作牌照续期?
注:无须先经验船便可获签发拥有权证明书和运作牌照的船只包括:
  1. 以任何物料建造、并未装有推进引擎且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第II类别交通舢舨;
  2. 以非金属物料建造、并未装有推进引擎且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第II类别工作船;
  3. 以非金属物料建造、并未装有推进引擎且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第III类别渔船舢舨;
  4. 以非金属物料建造、总长度少于10米且装有功率不大于12千瓦的汽油舷外机的第III类别舷外机开敞式舢舨;以及
  5. 第IV类别游乐船只,惟下列三类游乐船只除外(船东为该三类船只申请审批图则、检验、拥有权证明书和运作牌照前,须先向海事处处长申请"原则上批准通知书"):
    1. 可运载超过60名乘客的游乐船只;
    2. 长度不少于 24 米、总吨位在 150 吨以上的游樂船只;以及
    3. 属创新建造的游乐船只。

本处已经开放网上平台与无须先经验船便可获签发拥有权证明书和运作牌照的船只的船东,可以利用互联网上的电子业务系统处理此类船只的运作牌照续期申请(需在运作牌照上的有效期前两个月内申请)。申请程序概述如下:

  1. 经电子业务系统递交申请
  2. 网上缴费
  3. 海事处处理申请
  4. 船东接收通知电邮并可查询申请状况
  5. 已续期的运作牌照电邮至船东的登记电邮

详细资料请浏览海事处网页中的的指引:首页 ➜ 电子服务 ➜ 电子业务系统 ➜ 服务 ➜ 本地船舶服务 ➜ 选 "表格编号" EBS-8150 本地无须检验船只运作牌照续期申请
http://ebs.mardep.gov.hk/sc/licence_renewal_lv_guidance_notes.php

4在申领或续领牌照时,我应该缴付多少费用?

如属新造船只,查询人士可参考以下海事处网页上列出的收费表

查询人须提供船只类别及类型,船只长度及宽度,及总装载人数等作为计算基数。实际费用以电脑系统计算结果为准。

如属已领牌船只,查询人士可亲身或透过电话、电邮、邮递向各区海事分处查询该船只牌照费用,期间会询问查询人士船只拥有权号码及有否变更船只状况,并直接进入电脑系统查出该船只牌照费用后回复查询者。

5如果船只已向银行作出按揭,我有什么跟进手续?
  1. 申请人或拥有人若需要海事处在其船只拥有权证明书批注抵押或租购协议的细节,须携备以下文件及费用前往各区海事分处办理:
    1. 申请信;
    2. 船只拥有权证明书;
    3. 抵押契据或租购协议正、副本;以及
    4. 订明的批注费用$355。
  2. 倘船只运作牌照已经届满,则本处不会批注抵押或租购协议;又除非在第二抵押中第二承押人与第一承押人相同,否则本处不会批注第二抵押。
  3. 申请人须缴付订明的批注费。
  4. 如拥有权证明书上有关于就船只作出的按揭或租购协议的批注,在该船递交申请拥有权转让通知书时,通知书上须载有由按揭或租购协议(视属何情况而定)的每一方签署表示同意转让的同意书,但该同意书无须由原船东签署。
6我要怎样取消船只牌照?
  1. 遇有以下情况,已领牌船只拥有人须申请取消其船只拥有权证明书:

    1. 该船已经完全毁掉并移离香港水域;或
    2. 该船已经永久离开香港。

详细资料请浏览海事处网页中的指引

7我要怎样申请船牌摘要?
在某些情况下,船东需要使用船牌摘要作法律程序上的证明或财务核数的需要,会向海事处申请一份拥有权摘要或运作牌照摘要。申请须由船东亲自写信提出,或申请人得到船东发出确认信件并亲自写信提出申请,或由申请人提出法庭证明该摘要是用于法律诉讼或民事索偿并亲自写信提出申请(视乎所披露的资料对公众利益超过可能或有理由预期可能造成的伤害或损害)。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信,身份证明,船东发出之确认信件及法庭文件(如适用),及有关查询费用。费用包括:查阅拥有权证明书、正式牌照、临时牌照或闲置船只允许书纪录 ($175)、发出核证摘录($160)。
8如果我的船只已经转让,有什么手续?

拥有权转让通知书申请手续可于各区 海事分处办理。申请表格可于各区 海事分处索取,或从海事处网页的"公用表格"下载。申报人亦可自行影印该表格使用。详细资料请浏览海事处网页中的指引

通知书表格

9如果遗失了船只牌照,应该怎样处理?
如船东遗失船只拥有权证明书或运作牌照、临时牌照或闲置船只允许书,船东需先立刻向任何一间警署申报遗失该等文件,在取得警方就该物件遗失发出之报案纸后,船东须以书面向海事处处长申请补发复本 。船东需擕同 身份证明文件及由船东提出申请发出拥有权证明书、正式牌照、临时牌照或闲置船只允许书复本之信件,前往任何一间 海事分处申请补发一份拥有权证明书或运作牌照副本,而有关正本亦 会在拥有权证明书或运作牌照副本发出后随即失效 。倘若船东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提交获船东委托的授权信及受托人的香港身份证或护照认证副本。补领费用 为$355。如船东能提供证明该等证件 于火灾或沉船中失去,则补领费用可被豁免。
10如果我要申请领牌前原则上批准通知书,有什么手续?

船只如要在香港水域运作,必须先领有拥有权证明书和运作牌照。船东为船只申请审批图则、检验、拥有权证明书和运作牌照前,须先向海事处处长申请"原则上批准通知书"。 详细资料请浏览海事处网页中的指引

申请表格

11各海事分处的办公时间是什么时候?

可参照海事处网页上公布的各区海事分处的办公时间

海事分处 星期一至五办公时间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地址及电话
柜台 收费处
香港仔海事分处 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
下午二时至下午四时三十分
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
下午二时至下午四时三十分
香港仔石排湾道100号 A
本地船只牌照及关务﹕
2873-8362
中区海事分处 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
下午二时至下午四时三十分
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
下午二时至下午四时三十分
香港统一码头道38号海港政府大楼3楼(东翼)
本地船只牌照:
2852-3083
本地船只关务:
2852 4917
公约船关务: 2852 3038
长洲海事分处 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
下午二时至下午四时三十分
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
下午二时至下午四时三十分
长洲东湾路 86 号
本地船只牌照及关务:
2981-0225
西贡海事分处 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
下午二时至下午四时三十分
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
下午二时至下午四时三十分
新界西贡西贡政府合署 4楼
本地船只牌照及关务﹕
2792-1212
筲箕湾海事分处 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
下午二时至下午四时三十分
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
下午二时至下午四时三十分
香港筲箕湾谭公庙道10号
本地船只牌照及关务﹕
2560-1665
大埔海事分处 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
下午二时至下午四时三十分
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
下午二时至下午四时三十分
新界大埔三门仔渔安街 3 号
本地船只牌照及关务﹕
2667-6939
屯门海事分处 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
下午二时至下午四时三十分
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
下午二时至下午四时三十分
新界屯门三圣街 15 号
本地船只牌照及关务﹕
2451-9456
油麻地海事分处 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
下午二时至下午四时三十分
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
下午二时至下午四时三十分
九龙油麻地海辉道 38 号
本地船只牌照及关务﹕
2385-5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