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通知,从2021年6月1日起无需领取夜间停留许可证。如果载有第一类危险品(爆炸品)的第III 类船只需要在西面危险品锚地停留过夜,需以书面通知海事处危险货物小组。
如有疑问,请致电 (852) 2852 4913 与海事处危险货物小组职员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