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就《国际危规》而言,《国际危规》第 2.9 章所涵盖的环境有害物质 (水环境 )标准适用于海洋污染物的分类 (见《国际危规》第 2.10章 )。

注 2:虽然环境有害物质(水环境) 的标准适用于所有危险类别,第7类除外(见《国际危规》第2.10.2.3,2.10.2.5和2.10.3.2段) 该标准已在本章涵盖于《国际危规》第2.9章中。

9.1 定义

  1. 第9类物质和物品 (杂类危险物质和物品) 指在运输过程中呈现出未列入其他类别的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9.2分配到第9类

9.2.1第9类包括,但不限于:

  1. 未列入其他类别的物质和物品,根据经验或可能显示该物质或物品具有的危险特性,属经修订的《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 VII章 A部分的规定所适用者。
  2. 上述公约第 VII章 A部分的规定不适用,但经修订的《MARPOL》附则 III的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