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东、船舶经理人或船长如需于非办公时间就香港注册船舶的设备/船员作出紧急豁免/免除申请,请使用以下电邮地址和电话号码联络货船安全组:

    电邮: exemption@mardep.gov.hk
    传真:

    (852) 9461 2998 (24小时专用热线)

    作出紧急申请时,请先用电邮把填妥的申请表及附上相关支持资料提交,然后致电24小时专用热线。有关详情,请阅通函(只有英文版)。
  2. 船东、船舶经理人或船长如欲于非办公时间就香港注册船舶的紧急事宜联络海事处,请与船只航行监察中心(航监中心)联系。航监中心的地址、电话如下:

    电话: (852) 2233 7808
    传真: (852) 2858 6646
    电邮: hkvtc@mardep.gov.hk

为方便本处人员迅速处理紧急事宜,在非办公时间联络航监中心的人士应尽可能:

  1. 按紧急事宜的性质判别该事属以下哪个类别:

    • 船员事宜
    • 意外
    • 船员证书/执照事宜
    • 检验事宜(包括营运证书)
    • 港口国扣押(外国港口)
    • 船舶注册事宜
    • 船舶保安事宜
    • 其他(请说明)
  2. 通知航监中心的当值人员有关事宜属以上(a)段所述的哪个类别,并加以扼要描述;以及
  3. 把自己的身分和联络方法(例如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邮地址)告知当值人员。航监中心当值人员会把有关事宜转达合适的人员,以便即时作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