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港口与别不同之处在于并无港务局,以负责一切港口基本设施和港务监督。 大部分港口设施均由私营机构拥有、经营,政府干预微乎其微。
海事处以海事处处长为首,负责香港一切航行事务和所有等级、类型船只的安全标准。本处的使命宣言是「同心协力,促进卓越海事服务」,主要职能如下:
- 促进香港水域内船舶航行、客货运输安全快捷。
- 确保在香港注册、领牌和使用香港水域的船只,均符合国际和本地的安全、海上环保标准。
- 管理香港船舶注册、订立符合国际公约规定的政策、标准和法例。
- 确保在香港注册、领牌和使用香港水域的船只所聘用的海员均符合国际和本地规定的资格,并规管香港海员注册和聘用等事务。
- 履行香港应有的国际责任,协调海上搜救行动,并确保行动符合国际公约所订标准。
- 对付香港水域内的油污、收集船只产生的垃圾和清理香港水域内特定范围的漂浮垃圾。
- 以最具成本效益的方式,提供并保养大量政府船只,配合各部门的需要。